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1〕112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征管法,不断增强地税中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征税意识,现就学习贯彻新征管法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税机关领导要提高认识,将学习新征管法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新征管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地税部门的领导都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征管法,扎扎实实学习新征管法。
二、各级地税部门要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征管法。新的征管法与原征管法相比,在许多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特别是对那些新增条款和修改的条款,要逐条逐句地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保障纳税人权益和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