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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6]2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1388号文件规定,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所属的我省全资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04年度集中到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地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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