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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安服务公司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安服务公司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鄂地税函〔2000〕41号)


孝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保安服务公司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孝地税发〔2000〕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你市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利用其技能为社会提供保安服务业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征税范围,因此,对该公司提供保安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而其提供保安培训业务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的“ 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应按“文化体育业-其他文化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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