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二桥南三元安居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批复
(南价格[2006]144号)
南宁捷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二桥南三元安居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收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结合“二桥南三元安居小区”的实际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室内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类型
车型 标准
| 临时(元/辆·次)
| 过夜(元/辆·次)
| 月票(元/辆·月)
|
自行车
| 0.20
| 0.50
| 10.00
|
摩托车
| 0.50
| 1.50
| 35.00
|
小型汽车
| 3.00
| 8.00
| 100.00
|
大型汽车
| 5.00
| 10.00
| 120.00
|
二、本文与南宁市物价局南价格[2005]55号文同时使用。
三、车辆停放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每月结算一次并定期向用户公布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