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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隆安县丁当水电站、古信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隆安县丁当水电站、古信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南价格[2006]115号)


隆安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由广西隆安聚能水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丁当、古信水电站,已于2006年5月投产发电,为解决水电站生产经营中的上网电价问题,县人民政府召开电价协调会,讨论通过水电站丰、枯水期的上网电价,报我局审批。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火)电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05号)文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县丁当水电站、古信水电站上网电价为:丰水期0.25元/千瓦时;枯水期0.28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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