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三金片”、“胃乐胶囊”等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南价格[2006]71号)
广西首府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经营单位:
现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三金片等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桂价格[2006]23号)和《关于核定胃乐胶囊等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桂价格[2006]57号)转发你们,以上两文所列的药品零售价格,请你们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目前执行的是集中招标采购最高零售价格,其价格低于以上两文规定的价格的,按集中招标采购的零售价格执行;其价格高于以上两文规定价格的,按以上两文规定的价格执行。
二、目前执行的价格非集中招标采购的零售价格,其价格低于以上两文规定价格的,按目前价格执行;其价格高于以上两文规定价格的,按照以上两文规定的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