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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四、关于实施电子缴税后更正、退库问题的处理

  (一)更正的处理

  实施电子缴税后,需要进行更正的,可根据更正税款的销号号码,由税务机关打印出模拟税单,加盖公章,作为更正书附件,并在更正书注明电子缴税,进行更正。

  (二)退库的处理

  采用电子缴税的企业办理退库,退库办法不变,退库附件由“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改为“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复印件,并要在退库申请书上注明电子缴税。

  五、密切部门联系,加强对账工作

  目前税库行横向联网已全面推开,税务、国库部门、商业银行形成了紧密型的长期的缴税信息网络关系,为确保每一笔税款的入库安全,各地税务、国库及商业银行应研究制定日常工作处理流程和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联网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并实行定期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国库部门、税务、银行联席会议,及时了解通报横向联网运行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运行中存在问题,保障网络顺畅安全运行。同时,各联网单位应密切关注横向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因系统运行故障而影响实现电子缴税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排除故障,杜绝系统运行风险,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各地应加强税款入库对账工作。税务局每日应根据国库提供的日报表和接收对帐文件(K、G文件)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对账单进行对账,如发现对账数据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可要求国库部门提供当日电子缴税分户入库清单,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分户入库数据进行核对,确保税务局与国库部门入库数据的一致性和正确性。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2、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费)凭证(略)

  3、福建省电子缴税(或POS机)重复扣款退付证明(略)

  4、福建省电子缴税(或POS机)税票号码更正书(略)

  5、福建省电子缴税POS交易银联空号退款申请单(略)

  6、福建省电子缴税银税通POS交易缴纳税(费)款空号退款清单(略)

  7、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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