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下划印刷费税前列支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下划印刷费税前列支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6]124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申请2005年印刷费在税前列支的函》(闽农银函[2006]1号)。鉴于该分行业务凭证由省分行统一印制,统一结算付款,付款凭证由省分行作记帐凭证附件无法分割,而据领用情况向各行部划取相应费用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下划的印刷费用按附表所列单体、数额于2005年度税前据实扣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