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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正式启用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评估系统软件的通知

  二、预警分析,即按照判定标准筛选出指标异常情况(包括出口地区、出口商品种类),确定应发布的预警事项。

  三、预警发布,即向有关地区税务机关通报预警事项。

  四、预警处理,即有关地区税务机关接到预警后,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理措施,并反馈预警事项的处理结果。

  五、工作报告,即向上级报告本地区出口退税预警情况。

  第十条 合理确定预警指标是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的重要工作,目前我省所建立的指标体系主要分为事前预警和事后预警两大部分。

  一、事前预警指标体系

  税务机关在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时,利用《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评估系统》设置的事前预警指标对申报数据进行分析,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提供可靠的依据,达到事前监督的职能。

  (一)出口企业逾期申报退(免)税

  该指标主要用于监控出口企业自海关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90天申报退(免)税的数据。

  (二)非正常企业

  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对已纳入非正常户管理的供货企业销售给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进行监控,加强供货企业的出口货物税收监管。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

  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供货企业销售给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进行监控,从而加强对供货企业的出口供货税收监管。

  (四)列入黑名单企业

  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供货企业销售给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进行监控,从而加强对供货企业的出口供货税收监管。

  (五)大宗出口货物敏感指标筛查

  该指标主要用于筛查大宗出口货物、敏感出口货物、敏感口岸出口货物、敏感货源地出口货物的申报退(免)税情况。

  (六)事前综合预警

  将事前预警的五项指标进行整合,仅适用于税务机关在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一次性对出口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事前预警处理,获得总的事前分析结果。

  二、事后预警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设置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共有(应退(免)税出口额变动率、商品出口额变动率、出口单价变动率、未申报退(免)税出口额比重)、外贸企业特有(换汇成本变动率、异地报关变动率、供货能力增长率)和生产企业特有(模拟税负、应退税额比重)等三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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