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6〕200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6〕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税源管理的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管好税基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总局党组对税收工作总体要求,树立“六种观念”(大局观、法治观、创新观、效率观、服务观和责任观的现代税收管理观念),把握“四条标准”(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衡量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
因此,强化税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最终落脚点,更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各级国税机关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高度认识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和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意识把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能力工程来认识和打造。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尽可能多地、全面地掌握税源的规模与分布、掌握税基的构成与变化特点,将实际征收数尽力接近应征数,减少税收与税源之间的差距正是我们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要通过突出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重点,培养管理员科学精细、深入扎实的税源管理能力,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二、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联动机制
为加强薄弱环节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协调和提升税源管理整体质量与效率,省局决定成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联动领导小组,张金水为组长,陈滨为副组长,成员由计统处李晖、稽查局李增源、流转税处谢济荣、所得税处苏祖华、国际税收管理处杨章辉、进出口处刘少波、信息中心叶志坚、征管处郑元芳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室,挂靠征管处。办公室由郑元芳担任主任,王敏奇为副主任,成员由征管处吴建业、计统处何荔春、稽查局林家云、信息中心安辉、流转税处李雄、所得税处詹冰、国际税收管理处郭金荣、进出口处杨雄富等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