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7〕227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设区市局直属局(不发厦门):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7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设区市局应在10月10日前将基层车购税账户开户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税务机关以及税务系统应用软件中的税务机构代码等情况的表格上报省局计统处。请各地按照统一表式上报,表式下载和上报地址:FTP-省局-计征处-上传区-车购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