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提前兑付糖料蔗挂钩联动价款的紧急通知
(南价格[2005]222号)
各县、区物价(发改)局,各制糖企业: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提前兑付糖料蔗挂钩联动价款的紧急通知》(桂价格[2005]415号)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市蔗、糖砍运榨销生产经营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全市统一提前兑付糖料蔗部分二次结算价格的蔗款,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蔗糖价格联动水平重新确定为普通品种糖料蔗收购价格240元/吨与食糖(一级白砂糖,下同)平均含税销售价格3700元/吨挂钩联动,并统一提前兑付糖料蔗部分二次结算价格的蔗款,即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价格在原确定的收购首付价230元的基础上再提前兑付10元;优良、劣质、淘汰品种在执行新的糖料蔗收购价格基础上,继续按原定的品种质量差价水平执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加价系数值仍维持自治区现有规定(5%)不变,当食糖销售价格低于3700元/吨时,蔗价不再进行二次结算。
二、本通知下发后,各榨区制糖企业已按原定糖料蔗收购价格230元/吨收购入厂的糖料蔗,按上述规定再提前兑付每吨10元的蔗款,需在一个月内结清给蔗农,不得延误。
三、加强蔗区糖料蔗收购价格管理。各县、区物价部门要继续做好蔗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跨蔗区抬价抢购糖料蔗的行为,要依据《
价格法》和自治区蔗价政策的规定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