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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上林县部份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上林县部份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南价格[2005]202号)


上林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请示》(上价[2005]28号)文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火)电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05号)精神和上林县人民政府小水电上网电价协调会形成的意见,经研究,对你县部份小水电上网电价批复如下:
  一、2000年以前建成投产的大龙洞电站、甘栏河电站、东敢电站、五村电站、桂灌电站、茶场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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