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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司发[2003]1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五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集中整改工作方案
(2003年9月5日)

  为了巩固和扩大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成果,实现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预定目标,现根据全省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我厅关于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整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江西,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跃式发展的大局,以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群众、企业、基层满意为标准,以创新机制、依法管理为重点,有力地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和行风的进一步好转,更好地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整改内容和目标
  前阶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开设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专网、公布举报电话、走访基层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经认真梳理归纳为73条;同时,厅党组带头,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全体动员,采取个人查评与集体查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自查问题归纳为44条。这117条意见和问题是我厅集中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
  厅党组明确提出,要通过对这些意见和问题的认真整改,使全厅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为基层、企业、群众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
  三、整改步骤和方法
  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既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们多年来政务环境建设的检验和考核,又是促进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树立良好形象、强化职能作用、加快自身发展的一次良好机会。而整个活动的关键又是整改。这就更需要我们以一刻也不能怠慢,一刻也不能放松的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群众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诚心诚意加以对待,对查摆出来的每一个问题认认真真加以整改,并全面分析各种意见和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法和步骤加以落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遮不掩,不一评了之,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查处不见底不放过,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因此,对梳理归纳的117条意见和问题,分门别类,按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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