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遵循政务公开原则,对于应当公示的制度和事项应进行公示;负有告知义务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法定期限要求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杜绝不作为行为。
14、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办理。要坚持听证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要做到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行政秩序、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15、要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对于应当办理的事要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从时限上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要遵循便民原则,减少办事环节,降低行政成本和相对人办事成本。
16、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要遵守《
立法法》和司法部关于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建章立制,不越权立法和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7、行政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的保障。要严格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重要的行政方式之一。对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18、要重视备案监督工作。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报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发的超越自身权限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悖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依法予以纠正,保证司法行政法制的统一。
19、要建立健全投诉制度。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行政公开的具体措施,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民主化程度。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应当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
20、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和有关部颁规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五、切实加强领导
21、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实行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要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组织解决,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切实担负起领导、督促、支持本部门、本单位严格依法办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