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
(赣司发[2003]19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三年九月十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
为了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
司法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
司法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振兴江西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2、从现在起到2005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有法必依,政令畅通,司法行政执法工作明显强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建章立制质量明确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到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明显完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进一步法定化、规范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取得明显成效。
二、基本要求
3、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权,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的重要方面。依法行政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推进依法行政要与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把省委、省政府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予以贯彻落实。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行政权力的运用,应当充分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把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都要坚持和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以此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