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援助服务内容
积极为“和谐创业、富民兴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好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对所有创业者遇有法律问题,要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对社会弱势群体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需要法律服务的,要积极给予法律援助;三是对外出务工回乡创业者以及农民工,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和程序,优先办理,及时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全省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要围绕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恪守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全心全意为全民创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转变服务作风,强化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有效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凡是涉及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法律服务需求,保证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服务。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法律服务事项,当日受理,即时办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服务事项,按照规定时限缩短一半时间办结;对当事人必须到场而又不能或不便到场的法律服务事项,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服务;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法律服务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其他处理办法,不得生硬拒绝。三是要规范执法行为。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各种费用,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在省政府规定收费项目之列的,一律不得收费;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项目,一律按下限收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减免收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律免收服务费用。四是要严明执法纪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切实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和谐创业、富民兴赣中发生的突出问题。凡涉及影响创业者、投资者利益的投诉,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凡发生因承办人员工作失误失职渎职,或只收费不服务、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创业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赔偿。
三、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全民创业,富民兴赣,对于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精心组织。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步伐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各地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落实,便于检查。各地要及时将法律服务开展情况报当地党委和政府,以争取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