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创业者提供结对子法律服务。每一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主动与1户以上创业者结对子,尤其要主动和下岗创业者、个私创业者等相对弱势创业者结队,想方设法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服务;应创业者的要求,一对一的对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法律辅导;应创业者的要求,对创业者创办实体提供创办法律服务指导;对于结队创业者遇到的经济纠纷调解、诉讼等法律服务,在收费上予以优惠或减免。
4、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积极引导律师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业务主动性,投入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大局工作,为改革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为协助国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处理好资产重组及人员调整中的各项法律问题,并为改制后的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从而有效保障改革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框架下规范运行。
5、为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要以信息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将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专业分工及服务人员的名录提供给民营企业,主动向民营企业推荐业务能力强、诚信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增大法律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不同层次的民营企业律师服务需求,增大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消费上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对民营企业委托的法律事务,无论标的大小,收费多少,一律尽心尽力,热情服务,不敷衍塞责。
(二)公证服务内容
创新为全民创业的公证服务理念和方式,把全民创业、兴赣富民作为当前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办理好与“百姓创新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相关的公证事项。依法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办好继承、遗嘱、产权、房屋买卖、房屋租赁、遗赠扶养协议、赠与、宅基地使用权、证据保全、拆迁协议、赡养协议、夫妻财产协议等民事公证的公证事项,维护百姓的民事权益,促进百姓安居乐业。二是认真办好企业兼并、拍卖租赁、联营合作、资产评估、资产确认、公司章程、抵押贷款、担保、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其法人的身份证明、委托、授权等公证事项,维护企业及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三是认真办好借款合同、融资租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金融公证事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四是认真办好劳务输出、对外贸易等涉外经济公证事项,有力地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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