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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赣司发[2005]13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ОО五年八月三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在我省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进一步促进我省法律服务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目标,努力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帮助创业者依法创业,依法化解创业者创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尊重创业、理解创业、支持创业、保护创业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服务内容
  按照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围绕“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总体要求,组织所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全民创业,富民兴赣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法律服务,夯实服务管理基础,强化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落实服务责任,开展服务创新,努力为全民创业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一)律师服务内容
  1、成立“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服务志愿团”。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均要成立律师“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服务志愿团”,积极为创业者“量身订做”法律服务方案,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服务志愿团”要组织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所在地工业园区或创业者比较聚集的地方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创业者解决在创业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所在地招商部门联系,无偿的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招商洽谈、外资引进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草拟、可行性论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为创业实体提供定点服务。每个律师事务所要主动与1家创业实体提供定点服务,为定点创业实体开通专线,对于定点创业实体的法律疑问要在2个工作日予以解答;应服务单位的要求,参与经济建设项目的洽谈、合同审查等;每季度至少1次为服务实体讲创业法律课程、帮助创业实体员工解答、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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