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一、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突出教育重点
1.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牵头部门:厅教育培训处
协办部门:厅人事警务处、厅直党委、厅司法培训中心
2.以监狱、劳教工作干警为重点对象,把反腐倡廉教育渗透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扎实推进干警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牵头部门:厅人事警务处
协办部门:厅教育培训处、厅直党委、厅司法培训中心、省监狱局、省劳教局
3.以“人、财、物”管理和法律服务领域为重点方面,把反腐倡廉教育与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教育效果。
牵头部门:厅司法培训中心
协办部门:厅人事警务处、厅教育培训处、厅公证工作处、厅律师工作处、厅基层工作处、厅法援工作处、厅直党委、厅计财装备处
(二)丰富教育内容
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狠刹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以及赌博、投资入股煤矿等歪风为重要内容,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牵头部门:厅教育培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