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2005年至2007年,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司法行政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巩固,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案件查处的整体效能不断发挥,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党员、干警、职工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到2010年,具有我省司法行政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建立,形成比较完善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功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严格执法和廉洁从政,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既要反映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普遍规律和基本要求,又要体现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固有个性和鲜明特色。二是坚持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统一。既要体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又要突出重点工作、重要环节、重点任务。既从严治标,更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三是坚持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统一。既要对当前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有的放矢,又要对长期的工作做出远景规划,未雨绸缪。四是坚持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注重科学合理,着眼未来,体现规律性、前瞻性,又要讲究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发挥实际效能,便利管用。五是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要认真总结和坚持运用多年来形成的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和好的做法,又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造,努力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和理论创新,不断使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与时俱进。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加强对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突出教育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健全教育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教育方式,讲究教育实效,坚持主题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普遍性教育与行业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性教育与警示性教育相结合,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党员干警自我教育相结合,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基础性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突出教育重点。一是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争做廉政从政的表率;二是要以监狱、劳教工作干警为重点对象,把反腐倡廉教育渗透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扎实推进干警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三是要以“人、财、物”管理和法律服务领域为重点方面,把反腐倡廉教育与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