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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价格[2005]154号)


广西大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提高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请示报告》悉。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从建园始,由台商投资开发经营到现在你公司的开发经营都属商业投资行为。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改变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格字[2003]236号)的规定,商业性投资的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及景点内的相关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市场决定价格。经研究,决定对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我局不再核定其门票价格,原核批的门票价格自行取消。请自觉做好门票的明码标价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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