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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政府公开电话和《寄语市长》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政府公开电话和《寄语市长》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扬府办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2008年市政府公开电话和《寄语市长》工作,在各网络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思想,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和督办力度,快速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政府公开电话和《寄语市长》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年终考评工作实绩,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宝应县人民政府等10家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徐燕等10位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作出更大的成绩。希望其他各网络成员单位和具体承办两项工作的同志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在新的一年里,努力为民办实事,共同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

  附:2008年度市政府公开电话和《寄语市长》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公开电话、《寄语市长》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宝应县人民政府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陵区人民政府      扬州市房管局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扬州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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