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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
(扬府办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网吧经营秩序,提升网吧行业发展质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扬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总量控制,调整区域布局
  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有网吧498家,其中市区除邗江区以外有181家。随着经济发展、城区扩大和社会进步,加之外来务工人员、高校学生的大量增加,现有网吧规模及服务水平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导致无证网吧非法经营、非法买卖《网吧经营许可证》、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等现象屡禁不止。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的有效管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稳步提升经营质态,决定根据现有我市网吧布点情况,通过引进资本、连锁经营、提升档次、打造品牌等方式,适度扩大网吧规模,在市区(不含邗江区)不再审批新的单体网吧,着力引进3-5个品牌连锁网吧经营企业,力争2011年连锁网吧门店达网吧总量的20%以上;各县(市)及邗江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单体网吧,目前仍无网吧的空白乡镇应在县(市、区)总量范围内从城区调剂补充,县(市、区)城区异地新建的单体网吧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机台数不得少于100台。继续严格控制高校周边地区网吧总量和规模,严禁在市政府划定的高校周边禁批范围内新设网吧,原有网吧不得变更负责人、不得增加机台数,经营地址变更时只准迁出,不准迁入。继续严格执行迁址变更制度,扬州市区(不含邗江区)网吧只允许在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之间进行迁址变更,各县(市)及邗江区网吧只允许在县(市、区)范围区内进行地址变更。
  二、促进连锁经营,优化业态结构
  鼓励网吧向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新审批的连锁网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营场所实用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机台数不低于200台、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市区、各县(市)及邗江区新增网吧应以连锁经营为主,要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对现有合法网吧进行改造,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连锁网吧的市场占有率,力争2012年底前全市连锁网吧门店比率达到20%以上。鼓励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场所风格、统一上网首页、统一计算机运程管理措施”的模式,组建区域网吧连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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