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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4/2005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挂钩联动执行二次结算价格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4/2005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挂钩联动执行二次结算价格问题的通知
(南价格[2005]139号)


各县(区)物价(发改)局、糖办,各制糖企业:

  按照《关于南宁市2004/2005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暨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价[2004]68号)的工作要求,8月份,由市物价局、糖办、财政局、农业局、地税局、工商局组成的市糖蔗价格挂钩联动审核小组,会同各县(区)价格、糖办部门和蔗农代表对全市制糖企业食糖销售价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现核定全市制糖企业2004/2005年榨季生产的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为2970.68元/吨。根据南价[2004]68号文关于“本榨季普通品种糖料蔗收购底价190元/吨(不含税费)与制糖企业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2900元/吨实行挂钩联动。食糖销售价格超过2900元/吨的部分,在糖料蔗收购底价的基础上,蔗糖挂钩联动价格按5%的联动系数进行二次结算”的规定要求,我市2004/2005年榨季糖料蔗(含普通、良种)最终收购价格要进行蔗款二次结算工作。

  为有利于结算工作开展和结合各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蔗款二次结算工作范围分为:一是以武鸣县、市辖城区、华侨投资区、金光农场的各制糖企业为统一结算单位,进行结算工作;二是以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县各制糖企业为结算单位,各县单独进行结算工作。具体的结算表附后,其他糖料蔗品种的品质差价按南价[2004]68号文规定执行。请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糖办部门,督促检查制糖企业完成蔗款二次结算工作,尽快把蔗款兑付给蔗农。结算工作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价格、糖办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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