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恒大新城二区一、二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南价格[2005]135号)
广西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恒大新城二区一、二组团经济适用房售价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转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2]535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秀厢大道中段32号内的恒大新城二区一、二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1618元。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上浮2%,下浮幅度不限。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公司自定。
二、上述价格均未含管道燃气供气建设安装工程费,住户使用管道燃气可向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安装。
三、请严格按总平规划图进行建设,若要更改公共建筑面积、公共面积,须征得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