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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通知

  (一)指挥调度组。组长: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组长: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或专职副指挥长;成员:文山军分区、公安边防支队、武警文山州支队、公安消防支队、州委宣传部、州林业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气象局、州无线电管理处、州电信公司、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
  其职责:掌握火灾动态,协调、组织、指挥调配扑救力量和后勤保障;火灾损失情况及扑救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
  (二)赴火场工作组。组长:州政府领导。副组长:州林业局(常务或专职副指挥长)、州法院、检察院、州公安局领导。成员:州森林公安局、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
  其职责:负责赶赴火场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及时向指挥调度组反馈现场火灾情况并依法负责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负责处理火灾现场相关事宜及善后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组长:州政府领导(分管的副秘书长)。副组长: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民政局领导。成员: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交通局、州文化局、州旅游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
  其职责:负责组织扑火物资和火场扑火人员的补给;负责伤亡人员的救护和处理;道路交通及安全保障,车辆调度。
  五、建立火情值班报告制
  森林防火期,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由州林业局领导、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负责带班。确保火情动态、火势发展、气象条件、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六、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配
  加强各县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进行防扑救的训练,专业、半专业民兵应急扑火分队每年要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指挥部、人武部负责。进入防火期后,要保持战备,待命状态,坚守岗位,做到一声令下,快速赶往火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忌多头指挥,散兵作战。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扑火队伍要精干,避免大哄大嗡的人海战术。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火场指挥和扑火队伍的组织与调动,一般分三个梯队进行:
  第一梯队:一旦发生火情,当地乡(镇),村民委、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领导立即就近组织森林经营单位职工,经营管理者和乡村义务扑火队及时赶赴火场扑救,力争将火情消灭在初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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