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州区域内或威胁本州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
二、火险天气预报及火情监测
加强火险天气预报及火情监测是实现早准备、早发现、早出发、早扑灭的基础。
(一)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及高火险天气预报由州、县气象台(站)承担,通过各地电台、电视台发布。如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州气象局应指定当地气象台(站)派人进行火场天气预报监测,并随时向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现场指挥部报告火场气象情况及近期气象发展变化趋势,使火场指挥员及时掌握气象情况,以便组织指挥扑救。
(二)各地了望台(哨),巡山护林员,防火检查站,必须按照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上岗就位,严格监视火情。
同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为高火险预警等级。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森林火险 颜色 危险 易燃
预警等级 表示 程度 程度
一 红色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二 橙色 高度危险 容易燃烧
三 黄色 中度危险 较易燃烧
四 蓝色 低度危险 难以燃烧
发布森林火险预警警报以后,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做好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1.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进行,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查队员、了望塔观察员上岗到位,制止违规违章用火现象;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基地附近活动,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发。
2.橙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二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和主要人员;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查队员、了望台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制止一切违规违章用火现象;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宿营地点待命或组织集体训练。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立即装入运输车辆,扑火队伍和车辆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3.红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一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和同级森林防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查队员、了望台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制止一切违规违章用火现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死看死守;地面扑火队伍应做好一切扑火准备,运输车辆处于优良状态,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装入运输车辆内,接到扑火命令后,在3至5分钟内集结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