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办法,增加补贴资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水稻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宏观调控,增加省级化肥淡季储备,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培育和扶持种粮大户。加大粮食主产县奖励力度,激发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加大对规模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提升粮食产业化水平,提高粮食产业的效益。大规模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将粮油、畜牧业、渔业、林业、果业、设施农业等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实施“家电下乡”活动,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按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二、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级政府要把稳定农民务工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首要任务,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沿海发达地区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并及时发布。利用在外创业人员回家探亲的机会,通过恳亲会、座谈会等形式,动员在外创业人员多招收家乡的农民工。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积极培育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基地,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农民工劳务输出。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驻外劳务办事处要加强与输入地区的协调配合,妥善处理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环境、成本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加快发展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鼓励工业园区通过扩大规模、扩大生产等形式,充分挖掘潜力招收农民工就业。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当企业遇到暂时困难时,可组织农民工集体协商、正确对待,采取适当减薪、灵活用工等方式,与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就业岗位。
抓住国家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机会,加快项目的立项、申批和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就业途径。各类工程建设都要尽量多地使用农民工,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
三、支持农民工创业,掀起新一轮全民创业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