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积极推进城市(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七、着力推进扶贫开发
52.继续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帮助全省306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村级扶贫规划。
53.做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完成深山区、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5万人的移民搬迁任务;启动小水库移民的解困工作。
54.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扶贫。安排1000万元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和105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和产业化基地建设,扩大在贫困村开展的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范围。
八、切实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5.加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力度。筹集资金,解决15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56.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筹集资金增加农村沼气用户15万户,财政补助标准由800元增加到1400元,总数达161万户,让更多群众用上清洁能源。
57.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向农村群众免费提供房前屋后等地育林苗木,美化乡村环境,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在县城以上城区建设100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开放式居民休闲公园、绿地。
58.推进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安排5亿元,其中新增1亿元主要用于区域性乡镇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
59.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118公里、低压线路3577公里,改造低压用电户电表11.1781万个,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60.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建设306座渡改桥项目,使全省开工建设的渡改桥项目累计达到621个;新硬化1.1万公里农村公路,使全省行政村出路通畅率达到91%;新建2500公里通村砂石路,使行政村通畅率达到98%;新建120个乡镇客运站、2000个农村客运候车亭;全面启动3433公里新增通乡油(水泥)路建设,提升县乡公路的技术等级;继续对新农村村庄整治示范点改路材料进行补助。
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必须要有强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一颗赤诚之心,有求真务实的作风,有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尽心尽力为老百姓多做实事、多办好事。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民生工程由省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