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无线电管理工作考评先进县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文政发〔2008〕4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2007年,文山州无线电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省无委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认真开展法规宣传,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县级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台站管理、电波秩序管理等工作,为有效利用和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有序、正常发展,促进文山经济和国防建设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州无线电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州人民政府按照2007年年初与各县签订的责任状和《文山州无线电管理工作评议考核实施办法》(文政办发〔2007〕32号)的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对各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审核,考评结果为:
一等奖:文山县、富宁县
二等奖:广南县、西畴县、马关县、丘北县
三等奖:麻栗坡县、砚山县
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各县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我州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