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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工作督导,及时交流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力度,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建立专人专办的工作机制,督促工作落实,保障协调运转。各市、各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要情信息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集(具体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全年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重大案件、工作信息随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编发简报、反映情况、提出意见等形式对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交流经验,及时印发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并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和省政府领导。

  附件:1.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及组成人员

  2.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综合治理。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茆君才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姜 锋 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薛建英 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白少康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小龙 省财政厅副厅长

      许蒲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成 员:赵建纲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田平利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巩富文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岳崇省 监察厅副厅长

      王永明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禹剑峰 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胡文莲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张海成 省审计厅副厅长

      冯灵生 省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岳喜栋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甲虎 省地税局副巡视员兼稽查局长

      刘建伟 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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