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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琼府〔2009〕1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全省各级政府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定安县等66个集体和郭爱生等52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应急管理的各项措施,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海南、促进海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优秀市县(按考核名次排序,7个)
  定安县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
  万宁市人民政府
  昌江县人民政府
  屯昌县人民政府
  海口市人民政府
  东方市人民政府

  二、先进区、乡镇(10个)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海棠湾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博鳌镇人民政府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
  五指山市毛阳镇人民政府
  澄迈县瑞溪镇人民政府
  定安县黄竹镇人民政府
  临高县临城镇人民政府
  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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