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嘉士·天娇”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批复
(南价格[2005]119号)
广西南宁嘉士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嘉士·天娇”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和《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 [2003]5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小型汽车:临时5.00元/辆·次
过夜8.00元辆·次
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仍按我局[2004]173号《关于“嘉士·天娇”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