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命名省级办事公开示范点的通知
(黑政公开办发〔2009〕2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全省开展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活动,经过推荐和考核,决定命名哈尔滨市复华小学校、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大庆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等办事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17个单位为省级办事公开示范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要加强对省级办事公开示范点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促使示范点进一步提高办事公开水平,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内容和程序,在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公开水平上做出积极探索。要认真帮助示范点总结经验,并及时报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市(地)、县(市)要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活动,选择办事公开成绩突出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市、县级办事公开示范点,促进市县办事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化和提高。教育厅、卫生厅、建设厅等省直单位也要在主管的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活动,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省级示范点的督促、指导和宣传。六月份,对示范点进行具体的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九月份,对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在全省宣传和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省级办事公开示范点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
省级办事公开示范点名单
哈尔滨市复华小学校
哈尔滨市道里区江桥社区
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佳木斯市失业保险管理局
大庆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大庆油田总医院
鸡西市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