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桂西公路管理局机关大院”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格[2005]75号)
南宁市诚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和《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2003]5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类型
车型 标准
| 临时(元/辆·次)
| 过夜(元/辆·次)
| 月票(元/辆·月)
|
自行车
| 0.10
| 0.30
| 8.00
|
摩托车
| 0.30
| 1.00
| 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