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基础测绘管理。
1、搞好基础测绘规划编制与实施。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测绘局联合下发的《
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将基础测绘工程项目和基础测绘政府投资纳入基础测绘计划管理,把规划计划编制与实施作为加强基础测绘的切入点,研究制定今后一段时期基础测绘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基础测绘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切实做好规划、计划和项目预算的衔接,积极推动建立基础测绘更新投入机制,尽快完成各级基础测绘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2、建立统一的测绘基准。在全省C级GPS网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市、县行政区域内D、E级GPS控制网的加密工作,形成全市基准统一的测绘基础控制网,并向社会公布使用,禁止建设相对独立坐标系统。从事测绘活动,均应统一使用该控制网成果,禁止重复建设。各部门实施的测绘项目要以全省C级GPS、四等水准控制网成果为基准。对因建设和科学研究、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需要等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坐标系统的,必须依法逐级报批,并应与统一基准网相联系。积极开展连续运行GPS基准站建设和应用,推动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建设,提高测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建库与更新工作。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更新速度,及时采集和更新1:500-1:5000的基本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尽快完成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并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到2010年,市级完成城区规划区1:500地形图测绘,县(市)级基本完成城镇及重点工矿区1∶500-1∶2000地形图测绘。建立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定期更新机制,对各种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适时更新。1∶500地形图框架要素每2年更新1次,1∶500-1∶2000地形图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应及时更新,实现城镇规划区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覆盖,提高地理信息储备和供给能力, 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
4、做好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作。把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作为辖区内基础测绘的重要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在新农村规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涉农重大工程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逐步实现“一县一图”、“一乡一图”、“一村一图”,积极建设县域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建立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