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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泰达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泰达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格[2005]62号)


南宁市泰达停车场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申请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广西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经字[1999]436号)和《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2003]53号)文的规定,现对你停车场(邕武路11号)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问题批复如下:

车 型

临时(元/辆·次)

过夜(元/辆·夜)

备  注

货车

6.00

12.00

7-12米

货车

8.00

16.00

1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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