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搞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网络和代扣人员队伍建设
搞好代扣代缴网络和代扣人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代扣网络和队伍的协税护税作用,对于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因此,各级税务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一)对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都必须明确一名办税人员具体负责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为有利代扣代缴工作进行,办税人员应相对稳定,其指定和变动须报主管税务所备案。
(二)主管税务所对确定的办税人员,统一发给《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人员证书》(由市局统一格式并印制),作为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资格证明,办税人员变动后其由主管税务所发放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人员证书》应收回,另行发放。
(三)分局税政科对办税人员要建立人员清册台帐(由市局统一格式),纳入统一管理,定期开展辅导培训,并经常通过印制宣传材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办税人员传递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征管信息,交流代扣代缴工作经验,帮助办税人员及时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法规以及代扣代缴的方法和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四)各分局每年度应对代扣代缴工作进行一次评定,对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要进行公开宣传和表彰,并按市局的统一布置对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给予奖励。
(五)各分局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宣传、代扣代缴网络和队伍建设。如每年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
个人所得税法的宣传;制作宣传纪念品,赠送给办税人员;每年组织召开重点扣缴义务人座谈会,征求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工作经验;市局负责组织对全市各分局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竞赛、经验交流和考核评比等。
六、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对代扣代缴单位的规范管理,市局将在每年年终组织专班对各分局代扣代缴工作及兑付代扣代缴费、代扣代缴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人员证书(略)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人登记表(略)
3€代扣代缴办税人员清册台帐(略)
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支付情况表(略)
5€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专项经费支出明细季度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