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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问题的复函
(南价费函[2006]5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关于减免2005年度收费年审缴费的请示》悉。鉴于你中心按照桂政办函[1996]7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缴交年审费确有一定困难,经研究,同意适当减免你中心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缴费标准为0.2%,缴费金额为13359元,请你中心于2006年5月底前缴纳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并到市预算外管理局办理缴交年审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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