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卫生监督所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减免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卫生监督所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减免问题的复函
(南价费函[2006]4号)
市卫生监督所:
你所《关于减免2005年度收费年审缴费的请示》悉。鉴于你所按照桂政办函[1996]7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缴交年审费确有一定困难,经研究,同意适当减免你所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缴费标准为0.3%,缴费金额为7720元,请你所于2006年5月底前缴纳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并到市预算外管理局办理缴交年审费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