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通知
(武经资〔2002〕375号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区经贸委,各区国税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及《
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武汉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证委员会对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7户企业进行了评审,初审全部通过并上报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委员会审批。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8项产品被认定为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鄂经贸资源〔2002〕587号、鄂经贸资源〔2002〕628号),现予以公布。
望被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严格按申报工艺和标准组织生产,扩大废弃物利用
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各级税务部门对已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要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市认证委员会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进行年度审核,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对资源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企业及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资源名称产品名称
1 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 粉煤灰(渣) 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
2 武汉市江夏区吉港水泥有限公司 锅炉炉渣 粉煤灰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
3 武汉市快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煤渣 粉煤灰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4 武汉市柏泉三砖厂 煤渣 煤灰 烧结多孔砖
5 武汉市东西湖国营三店砖厂 煤灰 烧结多孔砖
6 武汉市武钢实业金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废旧耐火砖 C25耐热混凝土
7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硫铁矿渣 生产硫酸的尾气铁精矿亚硫酸氢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