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鄂地税发〔1999〕136号)。
173.《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1998〕141号)。
174.《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的通知》(鄂地税发〔1997〕232号)。
175.《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鄂地税发〔1997〕68号)。
176.《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1997〕192号)。
177.《省地方税务局省邮电管理局关于加强邮电通信业务发票管理的补充通知》(鄂地税发〔1996〕211号)。
178.《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户实际经营额超过定额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鄂地税发〔1996〕290号)。
179. 《省地方税务局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技术转让等业务免征营业税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1〕143号)。
二、部分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4件。
1.《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湖北省国有企业解困试点工作若干意见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1995〕96号)第一条、第四条。
2.《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1995〕207号),省局补充内容第一条、条二条、第三条。
3.《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1999〕82号)第三条。
4.《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市场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1999〕261号)第一条。
5.《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鄂地税发〔2000〕20号)省局补充规定。
6.《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交通部门所属渡口过渡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1〕120号)第三条。
7.《省地方税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地税发〔2003〕6号)省局补充规定。
8.《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和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4〕56号)第二条第(二十)款。
9.《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5〕185号)第三条中的“原省局鄂地税发〔1999〕82号文件关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集资建房,按成本价销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10.《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1994〕095号)省局补充规定。
11.《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1995〕244号)《湖北省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湖北省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六、十七、十八条;《湖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12.《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1995〕294号)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