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江南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江南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6]92号)


南宁市江南中等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申请悉。你校于二〇〇六年五月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属民办学历教育,办学层次: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为三年。根据南价[2002]26号和桂价费字[2002]515号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职业中专学费:理工类专业1800元/生·学年,文科、经济类专业1600元/生·学年。
  二、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配备有双层架床、储物柜、电风扇)500元/生·学年。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