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爱华学校高中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爱华学校高中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6]85号)


南宁市爱华学校:
  报来关于核定高中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合理补偿办学成本,经研究,并对你校办学成本进行测算,现将你校高中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内设二间卫生间、二个洗漱台、配备有双层架床、铁皮柜、电风扇、电话);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