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华佳学校小学、初中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6]81号)
兴宁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南宁市华佳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合理补偿办学成本,经研究,并对该校办学成本进行测算,现将该校小学、初中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学杂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0元;
二、初中杂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600元;
三、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内设二间卫生间、洗漱台、配备有双层架床、铁皮柜、电风扇、电话);
四、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