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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6]75号)


南宁市畜牧兽医工作站:
  报来《关于开办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班收费的报告》收悉。你站为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精神对动物检疫检验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1]194号)规定,经研究,现就你站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费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费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教材及其他学习资料按书价或实际印制工本费计收。
  三、请你站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附表: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表: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课时

一、动物检疫检验员培训费

1、理论培训

高级

元/课时

2

180

中级

元/课时

1.5

180

初级

元/课时

1

180

2、操作实习

高级

元/课时

1

119

中级

元/课时

0.8

119

初级

元/课时

0.6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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