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地方税收工作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0〕63号)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精神,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将要加入世界贸易 组织 (WTO)的形势发展,同时根据国税发〔2000〕29号文的要求,现就我省当前进一步加强涉外地方税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执行税收法规及国务院近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系列税收政策
从扩大吸引外资,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涉外税收公平稳定的法制环境出发,各级税务部门应严格地执行各项税收法规,认真贯彻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文件精神制定下发的一系列新的涉外税收 政策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认真做好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对外作好政策的宣传 解释,同时及时反映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越权制订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税收 法规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近期,省局下发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鄂地税发〔2000〕20号)及有关部门联合转发《转发关于非贸易及部 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汇发〔2000〕1号),各地务必切实做好这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鄂地税发〔2000〕20号文的要求,做好外商投资 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取得收入, 免征营业税的报批工作;认真落实武汇发〔2000〕1号的精神,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各银行的协调配合,做好涉外地方税收完税证明的印制、管理工作。
二、重视税收协定的执行工作
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外商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我国经济活动,国内企业也将更多地走出国门,由此带来的大量税收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税收法规和加强税收协定执行两方面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已与62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执行税收协定与执行税收法规的密切关系,规范协定执行程序,注意研究解决协定执行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当前要重视对我国在海外投资企业或个人执行税收协定权利和义务的辅导。
三、开展反避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