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重新明确江南区吴圩镇卫生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价费[2006]23号)
江南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批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卫生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院病房床位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精神,经研究,现重新明确江南区吴圩镇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陪人床收费标准请按照桂价费字[1996]063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收费单位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
附表:江南区吴圩镇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南宁市卫生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表:江南区吴圩镇卫生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收费类型
| 使用面积
(㎡)
| 收费标准
(元/床·天)
| 病房内主要设施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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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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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人间
| 13
| 7
| 床、床垫、床头柜、椅、电风扇、蚊帐、被套、棉胎、床单、枕头、病人衣服、热水瓶、洗脸盆、废品篓、大小便器、阳台等日常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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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人间
| 18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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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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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人间
| 15
| 12
| 除普通病房基本配备的设备外,另加空调、沙发、彩电、中心传呼、缓冲间、卫生间(含热水供应、洗水盆)炉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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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婴同室
| 12
| 10
| 除普通病房基本配备的设备外,另加空调、沙发、彩电、中心传呼、电话、电视柜、婴儿床、陪人床、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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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急诊观察床位费
| 18
| 8
| 床位费以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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