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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征管处:负责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和中介代开票资格认定、年审;货物运输发票清理整顿和管理等工作。
  计算机信息服务中心:负责货物运输发票信息的录入、汇总和开票软件的到位,并做好操作人员培训;负责货物运输发票的信息采集、汇总和传递等工作。
  计划统计处:负责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营业税纳税人欠税清理;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入库及税票的使用等工作。
  市稽查局:负责国税局提交货物运输发票比对问题的核实和反馈等工作。
  各区分局和涉外税收管理局按市局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三、精心组织,确保效果
  各区分局和涉外税收管理局必须按照市局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组织税务人员认真学习“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深入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货运发票管理新办法告知,使纳税人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了解到当前对货运发票的新的管理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含定额发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1)自开票纳税人使用发票必须加盖专用印章;(2)凡过去委托其他单位和部门开具和管理的货运发票,必须依法收回;(3)所征管的非自开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营业税纳税人领购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全部收回并结算税款;(4)缴销纳税人自印发票;(5)做好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发票的发票供应准备工作。此项工作在11月28日前完成。
  3、根据《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按先自开票纳税人后代开票纳税人、先已登记户后未登记户、先“双定”户后挂靠户的原则,将货物运输业纳税人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纳税人。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不能降低标准,并在办税服务厅和登报公告已认定的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名单。此项工作在11月28日前完成。
  4、各区分局和涉外税收管理局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方案”的要求,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窗 、专人、专机,认真做好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货物运输业税款征收和货物运输发票信息的采集和汇总等项工作。同时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中介代开票机构有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加强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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